问:

关于放射性废液的处理方法错误的是

答:
关于放射性废液的处理方法,以下几点说法是错误的:
1. 直接排放到环境中。这种方式会直接将放射性物质释放到空气、水体和土壤中,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对人体危害,是绝对禁止的方式。
2. 直接固化后掩埋。将放射性废液直接固化埋入地下,这种方式无法避免废液中的放射性核素转移和外泄,很难确保长期安全隔离。该方法易造成二次污染,也不再推荐使用。
3. 简单蒸发并释放。直接对放射性废液进行蒸发和挥发,将气态和蒸汽排放,这同样会释放废液中的放射性物质到环境中,带来较大安全隐患,不可采用。 
4. 带放射性的废液填埋回采矿井。将放射性废液倾倒入旧有采矿井中或自然缺陷地质结构中,这种方法也无法预计废液中放射性核素的迁移规律,很难确保不会污染地下水体或超过封闭空间,长期安全性存疑,已不再实施。
综上,直接排放、简单固化后掩埋、简单蒸发、回采井填埋等方式由于无法确保长期安全隔离废液中的放射性物质,避免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已不再采用。放射性废液的处理处置应采用稳定化、分离技术,将放射性核素浓缩至少的化合物中,然后选择深地质处置等方式进行长期隔离,这才是当前安全高效的处理模式。
以上是关于放射性废液处理方式中错误和不再采用的方法的分析,hope可以对你有所帮助。关于放射性废物的正确处理处置,我在另一条回复中有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