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寻事滋事罪怎么判

答:
寻事滋事罪的判决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寻事滋事行为的严重性。包括喧哗骚乱的程度、场所等情况。在公共场合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判决会较重。只是通过网络在家中发表不当言论的,判决会比较轻。
2. 寻事滋事行为的后果。如果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交通阻塞或人员伤亡,则罪行显然更严重,判决会较重。如果仅是口头上闹事,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则判决会较轻。
3. 加紧寻事滋事行为的主观恶性。如果有组织预谋或为实现某种破坏性的政治主张而寻事滋事,主观恶性更大,判决会较重。如果是由于一时愚蠢或被唆使,主观恶性稍小,判决可以略轻。
4. 被告人的刑事主观危险性。被告人有没有其他寻事滋事犯罪前科,其日常表现是否存在严重的社会危险性,这会影响法庭对其判决的轻重。无前科表现良好的,可以适当从轻处理。
5. 被告人的悔过态度。如果被告人能主动认罪,并显示出真诚的悔过态度,则法庭在判决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果一直否认或推诿责任,无法显现悔过,则判决会较重。
6. 酌情从轻和减刑的适用。法庭可以综合考虑上述各种情况,对符合从轻和减刑条件的被告人酌情应用相关条款,在判决中做出明确论述。这也是被告人获得比较轻判决的方式。
以上是寻事滋事罪判决的主要考量因素和原则,不同案件中的具体情况各异,法庭会根据案情的实际做出综合判断,但大体会遵循上述原则确定判决的轻重缓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