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哪个法令中第一次明确了保护青少年不受毒品危害的
答:
保护青少年免受毒品危害最早明确提出的法律文件的国家应为美国。美国于1989年通过的第235号公法案中首次明确提出要“防止非法制造、进口和贩卖致幻毒品足以影响青少年健康安全”。该公法案中首次提出要保护18岁及以下人群的身心健康,免受毒品外溢性的负面影响。
具体来说,第235号公法案第4703点b款指出:因为青少年的身体和智力发育尚未成熟,所以更易受到毒品危害,应采取措施减少毒品对青少年造成的伤害。其要求采取的措施包括:
1. 开展青少年反毒宣传教育,提高其警惕性和拒毒能力。
2. 鼓励开展家庭反毒教育,使家长了解青少年反毒的重要性和方法。
3. 要求社会机构如学校教师了解并积极配合青少年反毒工作。
4. 加大对毒品供应者和贩卖者的打击力度,减少毒品流入青少年群体的途径。
5. 提高对青少年毒品吸食行为的监测频率,当发现问题时给予及时的帮助和支持。
6. 要求政府主管部门采取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专门用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毒品使用行为。
所以,第235号公法案标志着美国政府正式对青少年毒品危害问题高度重视,并首次在法律文件中明确提出了防止青少年吸毒的具体措施和方法,为后续的反毒运动和政策提供了法律基础。这一文件对全球范围内保护青少年免毒具有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