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业委会委员选举票数不过半合法吗

答:
业委会委员选举票数不过半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1.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业委会委员候选人应当取得投票工会会员半数以上的选票才能当选。所以从法律规定的角度,不过半的选票显然不符合要求,选举结果不合法。
2. 但是,在实际选举中,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投票率一般都难以达到100%,所以要求获得半数以上选票,实际上标准较高。如果仅1-2票没有过半,选举结果完全否定也比较极端。
3. 另一方面,如果得票较少的候选人与当选候选人相差较大,则选举结果的代表性存疑,不过半选票的合法性也更加可疑。但差距较小的情况,还是可以考虑选举结果的整体代表性,不必完全否定。
4. 除选举结果之外,还应考虑候选人的实际工作能力与业委会工作要求的匹配度。如果得票较少但实际工作能力较强的候选人,选举结果的合法性也值得斟酌。
综上,业委会委员选举票数不过半是否合法,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1)应考虑法律规定,原则上不过半选票的选举结果不合法;
2)但也应考虑实际选举情况,如果仅票数稍微不及半数,且两位候选人得票差距不大,选举结果代表性尚可,则合法性也可酌情考虑;
3)还应综合评估两位候选人的实际工作能力与业委会要求,If较能胜任者得票较少,合法性也可酌情判断。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提出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