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建设工程中采用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属于()担保。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建设工程中采用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属于合同担保。
合同担保是指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中约定的一种担保方式,通常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担保等。其中:
1. 投标保函:投标人为了证明其投标是真实、可靠的,可以向招标人提供投标保函。中标后,如果投标人无法按时签订合同,招标人可以根据投标保函,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责任,如追偿投标保证金等。
2. 履约保函:施工方在中标后,为了保证能够认真履行合同,会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通常采用履约保函的形式。如果施工方违约,发包人可以根据履约保函,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如继续完成工程建设等。
3. 预付款担保:发包人为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会要求施工方在收取预付款时提供相应的担保,通常采取银行担保函的形式。如果施工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预付款,发包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责任。
除合同担保外,《担保法》还规定了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定金担保等其他担保方式。合同担保侧重于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一种自由选择的商业担保方式。
希望这个解释能够帮助你理解建设工程中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属于什么类型的担保。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