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下列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情形是

答: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1. 申请人无医师执业资格。按照《医师法》的规定,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医师执业资格,否则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2. 申请人有不良诚信记录。如有major诚信问题,如有行政处罚记录、刑事犯罪记录等,则根据相关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3. 没有合格的医疗环境和设施。医疗机构应具备操作室、诊疗室、病房、药房等必要的医疗环境,并配备符合要求的医疗设施和设备。如果不符合要求,则不得申请设置。
4. 没有合格的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应配备执业医师和护士,人员数量和专业结构应符合要求。如果医疗人员不符合要求,则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5. 机构类型或规模与申请不相符。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类型或服务规模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如申请设置三级甲等医院但实际只有区级医院的规模,此种情况下不得申请设置。
6. 与已有医疗机构存在恶意竞争。在相同服务区域内,提出与已有医疗机构主要服务项目和服务对象完全相同或相近的申请,且难以证明新增机构存在必要性,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予受理申请或不予批准。
7.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如提供虚假材料,有暴力等违法情形,均属于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情形。
总之,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杜绝提供虚假信息,避免一切违法行为,才有可能获得批准。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