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公职人员当小三最新处理办法

答:
公职人员当小三的行为属于职业道德的严重失范,会对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因此需要严肃处理。最新处理办法如下:
一是组织谈话批评教育。上级主管部门发现公职人员当小三行为后,应及时找当事人谈话,批评其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教育其遵守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当事人应真诚悔过,部分情形可以给予留任机会。
二是诫勉与记大过。对情节较重或违规行为较严重者,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对当事人作出诫勉或记大过处分决定,要求其切实改正,并告知再次发生将给予撤职处分。
三是撤销其职务和处分。对于情节恶劣,性质较大的,构成严重职业道德败坏和毁损机关形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撤销其职务或其他行政处分。
四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当小三行为涉嫌构成重婚罪、通奸罪的,应当依法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不良影响或利益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总之,公职人员当小三需要严肃处理,应通过批评教育、行政处分、追究刑事民事责任等措施,维护公职人员队伍的声誉与形象,促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与准则。所采取的处罚手段应当与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相适应。处理应迅速、严厉,起到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