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贩毒吸毒如何定罪

答:
贩毒和吸毒的定罪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和第三百五十四条。具体如下:
1. 贩毒定罪。贩毒即非法生产、运输、邮寄、储存或者销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罪主要根据走私数量、毒品类型等确定,比较重的可以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2. 吸毒定罪。吸毒即非法吸食或注射毒品的行为。吸毒定罪主要根据吸食毒品的种类和数量确定,一般较少的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量较大或吸食海洛因的可以判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3. 共犯定罪。如果有贩毒和吸毒共犯的,贩毒者主要按贩毒罪定罪,吸毒者主要按吸毒罪定罪。共犯者对贩毒者贩毒行为起辅助作用的,应当以共犯论处。
4. 种植毒品原植物定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按照贩毒罪定罪,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刑罚。
5. 吸毒后无还抵抗能力定罪。 those因吸食毒品而丧失或者严重削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可以对其行为不按吸毒罪定罪或减轻或免除其刑罚。
总之,贩毒和吸毒的定罪主要根据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以及毒品的种类、数量等综合判断,依法定罪并制裁。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也可以考虑从宽发落或减轻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