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焦作:欠条忘写落款日期,债务清偿该如何认定?
答:
焦作:欠条忘写落款日期,债务清偿该如何认定?这种情况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
1.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意思表示。如果就无日期欠条的清偿日期,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和认知,那么可以据此认定清偿期限。意思表示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录音、视频、证人证言等方式证明。
2. 欠条签发时的约定。在签发欠条时,双方就清偿期限进行过口头约定或有其他协商历史,这也可以作为认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依据,但需要债权人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约定存在。
3. 债务人实际清偿的日期。如果债务人已经实际清偿了欠款,那么实际清偿的日期也可以作为认定清偿期限的根据,因为此时债权人接受了清偿,默认清偿日期符合双方期望。但债权人事后不得再就清偿期限提出异议。
4. 债权人首次催收欠款的日期。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发出催收欠款通知,那么首次催收通知的日期也可作为推定清偿期限的依据。因为此时债权人方显现出期望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意向。但该日期不当然等同于正式的清偿期限,债务人可以举证推翻。
5. 法定清偿期限。当各方无法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实际清偿期限时,则可以依照法定期限进行认定,如《合同法》规定的期限为2年,《民法通则》为3年等。法定期限可以作为无日期欠条确认债务关系清偿期限的最后依据。
综上,确认无日期欠条的清偿期限,关键在于各方提供的意思表示和约定证据。如果证据不足,则需要结合实际清偿日期、催收日期及法定清偿期限等进行综合判断。但任何一方都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证据予以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