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竹席子片改了款式还用原来的商标可以吗?

答:
关于竹席子片改款式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商标,这个问题涉及到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需要比较详细地分析:
1.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注册商标代表的不是商品的具体形式,而是商品的来源和质量保证。所以商标权人改进产品的形式、型号不会影响其商标权。但是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性质不得改变,如果改变可能会被视为商标的变相转让,影响商标权的保护。
2. 如果竹席子片的改款仅仅是在原有商品的基础上做略微修改,如改变一些花纹图案,修改材质但保留原有功能,这种情况下通常可以继续使用原注册商标。因为这种改款不会改变商品的基本特征和功能,消费者仍然会视其为来自同一来源。
3. 但是,如果改款较大,如竹席子完全改成其他材料制作的产品,这将是商品类别和性质的改变,不再属于原注册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范围,这种情况不应继续使用原注册商标。因为这会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认,无法准确识别商品的来源,影响商标的识别功能。
4. 综上,竹席子片的改款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原商标,关键要看改款后的商品是否保留原有的基本特征和功能,是否仍属于原注册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范围。如果是轻微改款,通常可以继续使用;如果改款较大,商品类别和性质发生改变,则不应继续使用原注册商标。希望以上分析能详尽回答您的问题。如 still 有疑问,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