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其实质在于政府要位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答:
是的,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的实质是政府要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这包括:
1. 基本生存需求的满足。如提供基本的食品、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保证每个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
2. 公平的机会。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去改变自己的生活,不论出身、性别、种族等因素。政府应提供基本的教育和培训,给每个人发展的机会。
3. 社会公平和正义。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应该符合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原则,不应该有任何歧视。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有同等的获取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的权利。
4. 社会包容性。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应该具有广泛的社会包容性,不排斥任何社会成员。每个人都应该成为公共服务的受益者和参与者。
5. 公共利益的维护。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目的在于维护全社会的共同利益,满足人民日常生活基本需求。政府要在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供给中兼顾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的利益。
所以,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要求政府站在全社会的角度,保证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提供基本的生存保障和发展机会,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包容性,兼顾不同社会群体的共同利益。这是政府公共服务所要实现的根本目标和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