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民事上诉费用怎么收费的
答:
在中国,民事案件上诉需要支付一定的上诉费用。上诉费用的收取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上诉费用的金额根据上诉案件的财产价格确定。如果上诉案件涉及经济纠纷,费用金额按争议财产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一般在争议财产价值的3%左右。如果上诉案件不涉及经济纠纷,比如婚姻家庭案件,费用金额按照法定固定金额缴纳,如上诉离婚案件需交纳200-500元不等。
2. 上诉费用由上诉人承担。如果上诉人是个人,需要全额交纳上诉费用;如果上诉人是法人组织,可以按规定的比例减免一部分费用。对无力承担上诉费用的,法院可以减免其交纳的费用。
3. 上诉费用在上诉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上诉人可以选择现金、刷卡、转账等方式缴纳上诉费用。上诉费用缴纳完后,法院会开具上诉费用收据作为缴费凭证。
4. 如果上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交纳上诉费用,则视为上诉人放弃上诉的请求。法院不会再就上诉案件做出裁定,原判决或者裁定就发生法律效力。
5. 审理过程中上诉被驳回或者撤回的,已交纳的上诉费用不予退还。上诉人败诉的,也不能要求赔偿上诉费用。
所以,民事上诉费用的收取遵循法定的标准和程序,上诉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足额的上诉费用,否则将被视作放弃上诉请求,原判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缴纳的上诉费用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原则上不得退还和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