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人大通过取消轻罪案底制度吗
答:
人大最近没有通过相关议案来正式取消轻罪案底制度。轻罪案底制度目前仍然存在。
轻罪案底制度指的是曾经犯过轻微罪行后,如果经过一定期限没有再犯罪,可以不予记载在案底档案中。这一制度的目的是给轻罪犯一个翻身的机会,不会因曾犯轻罪而终生受案底记录困扰。但是,取消轻罪案底也有一定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可能破坏司法公信力。取消轻罪案底似乎是在縮短犯罪记录保存期限,这可能被视为缩减司法惩处力度,影响司法公信力。
2. 可能增加再犯风险。虽然轻罪性质较轻,但犯罪记录的保留也有一定威慑作用。取消轻罪案底可能会减 weaken 这种威慑,增加再犯可能。
3. 可能带来管理困难。一旦取消轻罪案底,那么历史轻罪记录如何处理,是否要全部抹去,这可能带来一定的技术与管理难度。
4. 还需权衡利弊。虽然轻罪案底制度确实给一些轻罪犯带来生存和发展机会,但也需要平衡保护社会安全的需要。所以,是否实际取消该制度,还是需要进一步权衡分析利弊。
所以,虽然社会上有一定呼声希望进一步限缩或取消轻罪案底制度,给更多人一个翻身的机会,但由于也存在一定争议与担忧,人大暂时还没有出台相应的立法来正式彻底取消该制度。但未来,随着社会进步与理念开放,取消轻罪案底仍有可能逐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