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上市交易。A.基金合同期限届满

答: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证券交易所会终止其上市交易:
A. 基金合同期限届满: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有效期通常为基金合同期限,如果基金合同规定的期限到期,则需要终止其上市交易。因为基金合同期满意味着基金的运作也结束了,基金管理人会对基金进行清算,投资者可以赎回或转让基金份额,但不再进行上市交易。
B. 基金撤销上市: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决定撤销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此时基金管理人会提前公告,说明撤销上市交易的具体时间和原因,以及后续的赎回、转让等安排。投资者只能在规定时间内赎回或转让基金份额,之后将不再有上市交易。
C. 基金份额全部赎回:如果基金规模减少到一定程度,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或投资者主动全部赎回基金份额,则证券交易所将终止上市交易。此时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剩余资产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D. 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基金运作情况、上市公司披露情况等原因,决定终止某只基金的上市交易。此时投资者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赎回,之后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
上述只是可能出现的几种情形,实际操作中,证券交易所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何时如何终止上市交易。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交易所有权决定何时终止上市交易,一旦有此决定,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都必须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