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需要在少数地区或地级市设置了由当地司法局领导的短刑犯监狱。(  )

答:
是的,您说得对。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一些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部分地区或地级市设置了由当地司法局管理的短期监狱,专门用于对短期徒刑犯的执行。这些短期监狱一般规模较小,管辖范围也较小,主要由当地公安机关的司法行政部门管理。
具体来说,这些短期监狱有以下几个特征:
1. 规模较小,管辖范围较小。 主要服务于某个地区或地级市的短期徒刑犯。
2. 由当地司法局直接管理。不像普通监狱由省级司法厅管理,短期监狱的日常管理工作全部由当地司法局负责。
3. 专门用于短期徒刑犯的执行。短期监狱专门用于执行一年以内的短期徒刑,对短期小刑期的犯人进行收容和管理。
4. 方便当地社会管理。短期监狱由本地机关管理,更贴近基层,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需求,采取更加灵活和针对性的社会管理措施。
5. 有利于犯人的改造和社会适应。短期监狱离犯人的家乡较近,易于家人探视,有利于犯人改过自新,并更好地适应出狱后的生活。
所以,总的来说,短期监狱的设置有利于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根据本地实际采取更加针对性和灵活的社会管理措施,有利于短期徒刑犯的改造和社会适应。这是我对短期监狱设置的详尽说明,请您指出如果我的理解中还有不足或不准确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