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周宁县农业农村局缴纳的公积金是省直单位吗?

答:
周宁县农业农村局是县级行政机关,属于地方政府部门,而不是省直单位。所以,周宁县农业农村局缴纳的公积金应属于县级公积金,而不是省级公积金。
中国的公积金分为省级公积金和地方级(县级、市级)公积金。省级公积金由省政府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主要面向省级单位和事业单位职工。地方级公积金由各地县市政府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主要面向当地的县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
周宁县农业农村局属于周宁县人民政府管理的县级政府部门,其公积金应纳入周宁县公积金管理,由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部门统筹管理。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直接管理县级机关的公积金。
以上结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公积金管理体制推导的。条例明确指出,公积金分省级公积金和地方级公积金,地方级公积金由地方管理。县级机关属于地方政府部门,所以其公积金应属地方级,由县级相关部门管理。
所以,总结来说,周宁县农业农村局缴纳的公积金应属周宁县地方级公积金,由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部门管理,而不是属于吉林省省级公积金。希望以上分析能够帮助您正确理解周宁县农业农村局公积金的归属。如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