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广大网友们,请问一下,写文章引用了别人的一段话,但标明了出处。犯法吗?挺急的

答:
关于在文章中引用别人原文并标明出处的问题,我的看法是:
1. 根据中国的《著作权法》规定,合理引用他人的作品属于著作权法许可的用途之一,不构成侵犯著作权。所谓合理引用,主要需要满足标明作者和出处,引用的范围和用途应当与您的创作目的相关,引用的分量也应当适当。
2. 只要您的引用符合以上要求,在文章中引用别人的原文并注明出处,这一般不会构成侵权。因为您的行为已经达到了合理使用他人作品的标准,属于著作权法许可的行为。如果对方单纯因您的引用而提出侵权指责或索赔,在法律上其主张可能难以成立。
3. 但是,如果您引用的内容过长或过于集中,超出您的创作目的而显得像是直接拙劣翻译,这可能会面临侵权风险。特别是涉及到小说、新闻报道等文体的原文,需要格外慎重。同时,也要注意引用内容的来源,最好选用公开发表的或作者明确许可引用的内容,以减少纠纷可能。
4. 另外,为情达意,尽管在法律上您的行为符合标准,但作为作者,如果被引用方表示不舒服,您也应当尽量予以关照,比如在后续版本中删除相关内容。在创作过程中,与他人保持良好的沟通,能够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综上,合理引用他人作品并标注出处应属正常创作手法,若遵循法定要求和行业习惯,一般不会面临法律风险。但在具体操作中,仍需注意适当性原则,与相关方保持联系。希望以上分析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