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出差招待费和差旅费在一起,出差先借款怎么填写报销单结算一起结算完后,退回的金额是怎么写在报销单上?

答:
对于出差期间的招待费和差旅费如果是一起支付的,在报销结算时可以这样操作:
1. 出差前如果有提前借款,在报销单上应将借款金额填写在“本次报销金额”一栏中,并在“费用名称”一栏中注明为“差旅借款”。通过报销后,该笔借款金额会一并结算,从而达到清偿借款的效果。
2. 出差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如住宿费、交通费、餐费等在报销单上的“费用名称”一栏中逐项填写,并在“费用金额”一栏中填写各自实际支出金额。
3. 招待费用在报销单上集中填写,在“费用名称”一栏中注明为“招待费”,并在“费用金额”一栏中填写实际招待费用总金额。
4. 报销单上的各费用项目金额加总后填写在“本次报销金额”一栏中。该总金额会从公司报销。
5. 若出差结束后有未使用的借款余额退回,则在报销单上以负数填写在“本次报销金额”一栏中,并在“费用名称”一栏中注明为“差旅借款退回”。该笔负借款金额会从报销总额中扣除,最终获得的报销款会同时清偿借款并报销费用。
6. 上级审批通过后,公司会根据报销单上的金额信息,将实报实销的费用报销给员工,并清偿差旅借款,最终实现费用与借款的一体化结算。
所以,通过在同一份报销单上 correspond 记录差旅借款、招待费用与其他费用,并在最后标注退回的借款余额,可以实现对出差期间全部费用与借款的集中结算。但报销流程和时效还是根据各公司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