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写借条的时间写早了九年还有效吗?
答:
关于这份9年前写的借条是否还有效,需要从几个方面考虑:
1. 法定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5条,借贷合同的法定期限为2年,超过2年的部分法律没有效力。这份9年前写的借条超过了法定期限,这部分时间内的借贷关系已经失效。
2. 约定期限:但是,如果当时写借条时双方有约定还款期限,比如约定5年内还清,那么在这5年内,借条仍然有效。超过约定期限后,借贷关系失效,借条不再有约束力。如果写借条时并未约定具体还款期限,那么按法定期限2年计算。
3. 债务人主张期限:如果债务人(借条签署人)在借条签署后主张借条的有效期更长,比如同意将还款期限延长至8年,那么在此期间内借条仍然有效。但超过8年后,未经债权人(出借人)同意,不再有效。
4. 债权人追讨权利:虽然从法律上讲,超过2年(或约定期限)后的借条已不再有效,但是债权人(出借人)仍然有权根据借条主张对债务人(借条签署人)追讨在有效期内的欠款。超过期限后的部分,出借人需要提供新的证据才能立案追讨。
所以,总体来说,这份写早了9年的借条,其中的大部分时间内容已经超过法定和约定期限,不再有法律效力。但出借人对有效期内的欠款,仍然有追讨的权利。超过期限的部分,需要出借人提供新的证据,才可能立案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