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 生存权:公民有获得必要生活保障的权利,包括食物、住房等。
2. 发展权:公民有获得教育、工作等机会的权利,不断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
3. 言论自由权:公民有权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进行言论、新闻报道的自由表达。
4. 宗教信仰自由权:公民有选择和信仰宗教的自由权利。
5. 监督权:公民有权监督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行为,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举报。
6.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有权和义务选举国家领导人和人大代表,并有权被选举。
7. 正当程序权: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能被无理侵犯,应当依法定程序处理。
8. 司法救济权:公民受到权利侵犯时,有权利用司法程序寻求救济。
义务:
1. 遵守法律:公民有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2. 纳税义务:公民有缴纳法定税费的义务,为国家提供财政支持。
3. 儿童教育义务:公民有义务为未成年子女提供必要的教育。
4. 兵役义务:符合条件的男性公民有义务服兵役,保卫国家安全。
正确行使权利应遵循法治原则,不得损害他人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应积极监督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对权利侵犯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同时也应主动履行义务,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