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设立ppp项目公司的批文有哪些?

答:
设立PPP项目公司通常需要以下几个主要批文:
1. 项目立项批文:由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确认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时间表等,是项目公司成立的前提。
2. 项目公司批准证书:由政府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和组织形式等,授权其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
3. 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土地主管部门批准项目用地位置、面积、用途、取得方式和使用期限等,为项目取得用地提供依据。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土地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公司实施项目施工所需土地的位置、面积和使用期限等,是开工建设的前提。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建设主管部门批准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和时间进度安排,授权开工建设。
6. 其他关联批文:如环评批文、规划许可变更批文、延长建设期批文等。需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取得。
7. 项目完工验收批文: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建成项目进行验收,确认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和标准,同意开展运营。
所以,PPP项目公司设立和实施需要取得较多行政审批文件,包括项目立项、公司批准、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批文。只有获取所有必要批文,项目公司和项目方才具备全面实施项目的条件和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