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国的领海基线是怎样划定的

答:
我国的领海基线主要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邻接区法》进行划定,主要有以下原则:
1. 海岸基线:典型海岸线最高潮时海水达到的线,以及包围内水的直线(如海湾、河口)。我国根据具体海岸线的地理特征设定内陆水域基线,然后以每三个基点划一条直线相连成为海岸基线。
2. 正常基线:如果海岸线深深的曲入,形成包围内水域的海湾,以海湾口的自然入口线为基线。如果海岸线有河口等不规则曲折,可以选定适当的基点划直线将内水域包围起来,该直线作为正常基线。
3. 直线基线:如果海岸线有深入的海湾、岬屿等地理特征,造成领海宽度的不均衡,可以采用连接各个海岸外突点的直线作为基线,但不得由此造成其他国家的领海被不当包围。我国设有白马山-旭岭岛基线和大陆岸-台湾基线。
4. 礁岛基线:如果海岸线存在礁石或小岛,可以采用将它们相连接的线作为基线。但礁石必须是在高潮时能够保持干燥,小岛的面积必须足够人工建造的港口设施和人工结构,如灯塔等。
综上,我国的领海基线主要依据上述四种基线的原则划定,但在划定时也会考虑具体的地理特征和政治因素,使我国领海范围和利益得以最大限度保护。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理解我国领海基线的划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