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县级人大代表怎么选出来的

答:
县级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如下:
1. 选举产生。县级人大代表的大部分名额是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的。公民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代表。每个选区根据人口数产生若干名代表,通常3-7人。选举采用等额选举制,选区内得票较多的候选人当选。
2.  Relative多数代表。每个选区根据该选区应选代表名额的一定比例,如三分之一,进行相对多数代表的产生。在获得该选区有效票中相对多数的候选人中产生代表。
3. 职工代表。一定比例的县级人大代表名额由各县属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个选举单位根据职工人数和代表名额比例选举产生一定数目的代表。
4. 社会组织代表。一定比例的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给各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由其组织选出代表人选,经提名裁决会审核确定代表人选。
5. 头面人物代表。根据县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府的提名,选举一定数目的县级社会名流、专家学者担任人大代表。
6. 陆续增选代表。在county level人大届期内,可根据人口变化和其他需要,对代表名额和组成进行调整,并可以采取增选方式增加一定数目的代表。
所以,县级人大代表的产生主要通过选举、提名等方式实现。选举产生的代表占大多数,职工代表、社会组织代表和头面人物代表一般占一定比例。增选代表则根据需要在任期内进行补充。这种产生方式可以使县级人大代表体现广泛的人民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