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如何看待劣迹艺人这个词?

答:
对“劣迹艺人”这个词,我的看法是:
1. “劣迹艺人”一词出现的目的是为了给娱乐行业设置一定的道德门槛,约束公众人物特别是娱乐圈人士的不良言行与行为,这一目的本意是好的。然而,如何判断何为“劣迹”、标准在哪里,这个词使用起来又有一定的随意性,容易造成对某些明星的定性与攻击。
2. “劣迹艺人”一词在应用中,更多被作为一种负面评价与定性使用,这样的用语往往也受到应用者自身的主观倾向影响较大。并不是每个明星的“劣迹”都是同等的恶劣,但是在此词使用中很难划分度量。这使得明星很容易遭受舆论的“一棍子打死”。
3. 任何公众人物都难免会有失误与过错,“劣迹艺人”一词的泛滥使用也容易产生“洁癖效应”,不利于社会环境的包容性提高。公众人物的失德应该受到相应惩戒,但是否总是以这么极端的词汇来加以评判也值得考虑。
4. “劣迹艺人”一词的使用似乎也表明社会对娱乐圈的不信任与偏见。但是事实上,大多数娱乐人士都像常人一样,是普通的或优秀的人。这种偏激定性的用语不利于大众对娱乐圈的公正看法。
综上,我的看法是“劣迹艺人”一词应该慎用,不能过度泛化或偏激使用。公众人物的失范需要遭受相应的舆论监督与惩戒,但这需要更加冷静、宽容与公正的判断。这是一个需要Lifewisdom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