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成年人有权做废物
答:
成年人有权做废物这句话存在几个方面的争议:
1. “废物”是一个贬义词,使用不太恰当。成年人有权选择不太主流或不太社会认可的生活方式,但不应被贴上“废物”的标签。每一种生活方式都有其存在的意义,不应过于评判。
2. 成年人虽有权自主选择生活方式,但也应该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如果一个人完全不为社会贡献任何价值,只是做一些破坏性或违法的事情,那这种行为仍不应该被鼓励或支持。作为成年人,应在自由和责任之间找到平衡。
3. 家庭成员或朋友有权提出意见。就算是成年人,其生活方式也可能被家人或朋友认为是“废物”,并试图予以劝导。这并不一定是对个人自由的不尊重,而是出于长者对晚辈的关心。成年人应理解家庭和朋友的好意,但仍坚持自己的判断。
4. 社会资源有限,不应无限容忍。如果一个人长期依靠社会资源而不为社会做出任何贡献,且没有改善的意愿,那么限制他使用这些资源并不无道理。不应无条件地容忍社会废物的存在。
所以,我的观点是:成年人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但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家庭和社会有权在个人过度造成损失时予以劝导与限制。“废物”一词的使用不太恰当,我们应该尊重不同的生活方式,但也不应无限容忍那些破坏社会的个人。成年人的自由和责任应达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