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企业养老金单位部分个人代缴后单位能否给退还?

答:
企业养老金单位部分个人代缴的情况下,单位是否可以退还,需要根据以下几点判断:
1. 根据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和个人都有代缴养老金的责任。企业代缴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个人代缴部分则属于个人缴费。如果企业没有全部代缴,个人代缴的部分不属于劳动报酬,企业原则上不负责退还个人代缴部分。
2. 但是,如果企业在聘用员工时的政策承诺或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其会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用,那么个人代缴的部分应视为企业未履行承诺,员工可以要求企业退还。这属于企业与员工的劳动纠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3. 如果企业虽未明确承诺全额代缴,但在长期实践中一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用,员工可以主张此举已形成企业惯例,要求企业继续全额代缴并退还个人代缴部分。但企业可以拒绝,因为未达到明示或默示的约定,企业的惯例行为不代表其明确的法律义务。
4. 个人代缴的养老保险费,其实质属于个人缴费,原则上不属于企业支付的劳动报酬,企业没有退还的义务。但鉴于员工的合理期待,企业可在个案中酌情考虑,对个人代缴部分给予适当补偿,以稳定劳资关系。
综上,除非企业有明确的相关承诺,否则企业一般不具有退还个人代缴养老金的法律义务。但在个案handling中,为维护好的劳资关系,企业可酌情退还部分个人费用。该判断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