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主席怎么选的

答:
中共中央主席的选举过程如下:
1. 被提名人选产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提出主席候选人名单,通常选出1-2名候选人。候选人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提名产生。
2. 党内初选。中共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对候选人名单进行讨论评价,投票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一般只保留1名候选人。
3. 代表团讨论。中共代表团进行闭门讨论,听取候选人的介绍报告,QUESTIONS询问候选人,并就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条件进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 
4. 全体会议选举。中共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对候选人进行最后确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得票达到代表总数2/3以上方能当选。
5. 选举结果公布。主席选举结束后,大会主席团公布选举结果,当选人在大会上发表感言。
6. 任命和就职。国家主席按照宪法程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第四届开始改为选举方式产生),主席就职后由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共同举行就职典礼。
这就是中共中央主席选举的基本程序。全过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既遵循规定程序又重视党内民主,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和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