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是什么罪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罪名主要包括:
1. 分裂国家罪:组织、策划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判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实施分裂国家行为的,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 背叛国家罪:战时与敌人勾结,背叛国家的,判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非战时与外国勾结,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叛逆罪:武力叛乱或武力骚扰推翻国家政权,判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非武力叛乱,宣扬推翻国家政权,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 间谍罪:为外国窃取、刺探、收买或非法提供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信息、物品的,判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间谍行为的,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5.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与外国签订协议窃取、转让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转让石油、天然气、其他战略物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6. 为境外机构组织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将事关国家安全、对外事务的文件、数据、情报非法提供给境外机构、组织和人员的,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些罪行的严重后果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所以会受到比较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