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 确认。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的无效须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具体规定如下:
1. 劳动合同的无效,是指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该合同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受合同的约束。
2.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2) 隐瞒重要事实或者进行重要欺诈,致使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存在重大误导的;
(3) 显失公平的;
(4)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3. 当事人一方认为劳动合同无效,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查,确认劳动合同无效,作出裁决,该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4.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劳动合同无效。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合同属无效的,应当判决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5.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双方不再受合同约束,劳动关系及履行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全部消除。但是,合同无效不影响劳动者已经取得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权利。
综上,劳动合同的无效必须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经过审理确认,未经确认前合同仍然有效。确认无效后,原劳动合同不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