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离婚儿女如何分配

答:
离婚后儿女的分配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儿女的最佳利益:离婚后,儿女的身心健康发展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法院通常会根据多个方面综合判断哪一方作为监护人更有利于儿女的成长。
2. 儿女的意愿:如果儿女已经到具有判断能力的年龄,他们自己的意愿也会成为判断的因素之一。法院会听取儿女的意见,但不会完全依从。
3. 父母条件:父母各自的生活条件、经济条件、居住环境等,会影响法院判断儿女跟随哪一方生活更为适宜。
4. 父母关系:如果父母离婚后仍能友善相处,共同性养育儿女,这种情况下,法院更可能支持共同监护。如果关系恶化,为避免儿女再次受到伤害,法院更倾向选择单独监护。
5. 其他因素:儿女与亲人的感情关系、亲友的支持情况、生活 habit 与环境变动的幅度等其他因素,也会对判断产生影响。
综上,法院在做出离婚后儿女监护权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终选择与儿女利益最密切相关的方案。如果条件允许,首选的方案仍然是共同监护。如果不可能,法院会选择指定一方作为监护人,另一方有探视权、家长权等方式维持与儿女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