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如何看待劣迹艺人这个现象?

答:
对劣迹艺人这一现象,我的看法如下:
1. 劣迹艺人的行为 Objectively取,的确有损公众形象和社会道德,不值得推崇。但是Subjectively来说,作为公众人物,艺人也是人,难免会出现一些失误或道德败坏的行为,不应过于苛责。主要还是要区分故意为之和无心之过。
2. 由于社会环境和经历的差异,每个人对于某些事物的判断和底线会有差异。我们很难用自己的标准要求所有人。同样,公众人物作为个体,其价值判断也难免会有差异,不代表其品性有多差。
3. 媒体的过度炒作也在一定程度上推波助澜。有些其实属于艺人私生活的小失误,被媒体无限放大,进而引起公愤,这种现象也不够公平。媒体在舆论导向上也负有一定责任。
4. 每个人都有赎罪余地,即使有过失误,也可以通过后续的行为和态度弥补。如果劣迹艺人能真诚反省,并在日后以实际行动改过自新,践行社会责任,也值得给予新的评价。
所以,对劣迹艺人,既要有理性的判断,也要宽容的态度。事实上很难定义谁算是劣迹艺人,大多数情况下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权衡其主观恶意性,而不是过早给人贴上标签。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这也是我个人对此现象的一个总体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