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乡镇政府有权把农村弟弟名下宅基地一半确权给哥哥?
答:
这涉及到宅基地继承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较复杂。概括来说: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使用权利证书暂行条例》,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继承。农村宅基地一般为集体所有,使用权属于家庭。所以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应遵循该家庭的继承顺序和原则。
2.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比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平均分配。可以根据家庭具体情况,采取平分或优先继承等方式。但是不得违反继承顺序,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3. 乡镇政府在宅基地使用权继承过程中,主要负责公示、登记等行政职责,不得随意确定继承人和继承份额。必须遵循法定继承顺序和家庭意愿。如果家庭内部无法达成一致,乡政府可以提出调解建议,但不得强行确权给其中一人。
4. 如果农民弟弟对乡政府确权给哥哥一半宅基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利:
1)向乡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向上级人民政府投诉;
3)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乡政府的行政行为;
4)若乡政府配合哥哥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弟弟可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其对该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的部分权属。
综上,乡镇政府没有权力随意确定宅基地和房屋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更不能损害其他合法继承人的权益。如果行为违法,其他继承人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