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政府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服务?

答:
政府应该提供的公共服务主要包括:
基础设施服务:如交通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等)、公用事业基础设施(供水、供电、燃气、排水等)、信息基础设施(邮政、电信等)等。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
社会保障和公共安全:包括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救灾救济、消防服务、司法服务和民政服务等。这些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和财产安全,政府应该优先担当。
公共教育和文化服务:主要包括公立学校教育、公共图书馆、公共体育设施、公共卫生服务、广播电视等。政府应该保证公民的知识受教权、文化权利。
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主要包括污染防治、垃圾处理、城市绿化、城市规划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这些服务关系到人居环境和生态安全,政府不可推诿。
行政管理服务:各级政府应该提供的公共行政管理和服务,如户政、交通、税收等各类手续办理服务。这也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
因此,政府应该优先提供基础设施服务、社会保障和公共安全服务、公共教育和文化服务、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服务以及行政管理服务等。这些都是政府实现社会管理、改善民生、保障公共利益的基本手段和途径。政府要加大投入,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真正让人民群众获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