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产废环节名称怎么填

答:
产废环节名称的填报应遵循以下原则:
1.准确性。产废环节名称应准确反映该环节的生产过程活动,不宜过于笼统或仅从宏观角度命名。需要具体到实际生产车间、工作站等。如果一个大环节内还存在子环节,子环节也需要单独命名。
2.标准化。同类生产企业的同类生产环节应采用相同或相近的命名方式。这有利于环保监管部门理解和管理。因此,在填报时应参考行业标准或者同行业产废环节的通用命名方式。
3.区分度。不同生产环节的命名应有明显区分度,不宜混淆或重复。特别是主要污染物的产生环节需要清晰区分,以利于监管识别与管控。
4.层级化。产废环节名称的命名应层级化,依次为工序、工作站、具体设备或操作。工作站级产废环节名称需要在工序名称之下,设备或操作产废环节在工作站名称之下,层层精细化。
5.枚举全面。填报产废环节时需要尽量全面枚举企业的全部生产活动环节,特别是主要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产生环节都需要填报。缺漏或遗漏的环节会影响监管数据的准确性与产废许可的合理性。
6.动态更新。产废环节涉及企业生产活动,会随着生产流程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产废环节名称也需要定期更新,新增、变更或删除环节应及时报告至环保部门。
综上,填报准确标准化、层级清晰的产废环节名称,全面动态更新各污染物产生环节,这是环保监管和企业自身管理的基础,产废单位需严格遵循相关要求进行填报。必要时也可以聘请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