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商标维权中,有著作权的案件

答:
商标维权中,涉及到著作权的案件主要有:
1. 商标与作品名称或内容相同或近似的案件。如某公司注册的商标与一本小说的书名或电影名称相同,可能面临著作权人的异议或侵权投诉。这需要商标权人证明商标和作品名称之间没有产生混淆误认的可能性。
2. 商标图案或设计与作品图片相似的案件。如果一件商标的图形标记与一幅画作或照片极为相似,也会面临著作权人的异议或侵权指控。商标权人需要证明两者在整体上不构成复制或模仿。
3. 翻译作品名称作为商标的案件。将一著作的外文名称翻译为中文后注册商标,也会面临著作权人质疑翻译版本商标的权利性。需证明翻译版本与原作品名称没有产生混同的可能,并且翻译过程体现出 translator的创作。
4. 商标权人盗用他人作品构成商标的案件。如将他人艺术照片中的元素剪辑组合后申请商标注册,构成对艺术著作的侵权,此注册商标的权利性并不强。著作权人可以提出异议或投诉撤销该商标。
5. 两商标之间的 cases也可能涉及著作权。如后注册商标的权利人誅盗用先注册商标中的艺术元素,则面临先注册商标权人的异议,甚至涉嫌构成商标侵权。
所以,商标维权案件中涉及到的著作权,主要在商标与作品名称、内容或艺术元素之间的相似性问题上。商标权人需要充分证明两者之间的区别,以证明其商标注册或使用的合法性,避免面临著作权人的异议或侵权指控。
希望上述解释能详尽地说明商标维权中涉及著作权的相关案件。如果还不清楚的地方,请提出来,我可以进一步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