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级别

答:
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级别体系如下:
1. 法官助理:一般由法学专业毕业生或有工作经验的法律工作者担任,主要负责协助高级法官处理普通案件,属于入门级别,无具体职级。
2. 初级法官:一般需要有3-5年左右的法律工作经验,由最高人民法院和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任命,职级为三至四级,主要负责审理普通民商事案件。
3. 中级法官:一般需要8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由最高人民法院和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任命,职级为二至三级,主要负责审理较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及部分刑事案件。
4. 高级法官:一般需要15年以上丰富的审判经验,由最高人民法院任命,职级为 一至二级。主要负责审理比较复杂的重大民商事案件及部分刑事案件,也可担任审判长助理、庭长等。
5. 法官高级委员:一般需要20-25年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由最高人民法院任命,职级为正一至副局级,担任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长、庭长等职。
除此之外,中级人民法院还设有少数法官最高委员职务,一般由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高级委员担任,职级为正局至副部级,任一种审判长等高级职务,是中级法院的最高法官等级。
综上,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等级体系较为完善,从初任法官助理到法官高级委员再到法官最高委员,基本能涵盖法官的整个职业生涯。法官级别的提升主要依据工作经验、业绩和编制需要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