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结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答:
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后房产仍然写在女方的名下,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房产归属问题。如果离婚后房产名称没有变更,法律上房产仍然属于女方所有。这会给男方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女方理论上可以处置该房产。所以离婚时,最好对房产的归属及分割作出明确约定,如将房产过户至一方的名下,或两人各自分割一部分房产。
2. 后续财产分割的障碍。如果房产没有过户或分割,日后双方在财产分割诉讼中,房产的归属问题还需要重新商定和处理,可能会对财产分割造成障碍。特别是如果双方关系恶化,更可能在此问题上产生较大争议。
3. 额外的过户手续。如果过户时选择将房产过户至一方的名下,还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要缴纳过户税和其他相关税费。相比之下,离婚时直接在协议中确认房产归属,可以避免这些额外的财务支出。
4. 子女问题。如果离婚时有未成年子女,房产归属也会考虑到子女的权益。一般来说,子女居住权的房产,优先考虑写在子女及抚养子女一方的名下。
所以,总体来说,最佳的办法是在离婚时,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房产的归属和分配方案。如果可能,最好在离婚前将房产的名下人变更为双方共同所有,然后离婚时共同处分。这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因房产问题引起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