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答:
是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化解内部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处理民间纠纷和矛盾。
企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程序如下:
1.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及流程。
2. 选择委员,通常选择在职工中有影响的定期和备选委员,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表决选举产生。
3. 成立小组并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委员长、副委员长、委员,明确任务分工。
4. 联络当地政府民政部门备案,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合法运作。
5. 加强委员培训,熟悉调解技巧、流程,增强专业能力。
6. 开展工作,受理职工申请,调解内部矛盾纠纷,化解隐患。
人民调解委员会采取调解、疏导方式化解矛盾,有利于维护企业内部稳定。但其工作也存在一定局限:
1. 调解方法较为传统,专业性有限。
2. 处理结果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可以不执行。
3. 调解过程缺乏监督,公平性难以保证。
4. 部分利益冲突难以调解,需要法律介入。
因此,人民调解委员会更适用于化解简单民间纠纷,复杂或严重的矛盾仍需要诉诸正规法律途径。但作为企业内部快速化解矛盾的手段,其作用还是比较积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