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社保之前经常断交,缴费的年限除开断交的,会累积吗?

答:
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要求有一定的缴费年限才能领取相应的保险待遇。如果在这段缴费过程中曾经断交过,那么断交期间将不计入缴费年限。但是除断交期间外的有效缴费年限是可以累积的。
具体来说:
1. 养老保险领取全额养老金通常要求缴费满15年,若其中有2年断交,那么实际要求的缴费年限为15-2=13年。除去断交年限,其余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积计算的。
2. 医疗保险参保人要领取退休人员医疗待遇通常要求缴费满15年,其中如果有断交3年,那么实际要求的缴费年限为15-3=12年。除断交期间,其他有效缴费年限同样可以累积计算。
3. 失业保险领取失业金通常要求最近2年内有1年以上连续缴费,若其中有4个月断交,那么实际要求的最近2年内的有效缴费期限为2年-4个月=1年8个月。除去断交期限,其他有效缴费期限同样可以累积计算。
4.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无论是否有断交,只要发生保险事故,都可以按规定领取相应的保险金。
所以,除了断交期间的年限不再计算在内,社会保险的其余有效缴费年限是可以累积的。只要达到规定的有效缴费年限,就可以申请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这有助于保障参保人的权益,减轻其负担。断交期间应尽量缩短,以免影响其社会保险权益。
综上,对社会保险曾经断交的参保人来说,除去断交期间,其有效缴费年限确实是可以累积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