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自己立遗嘱怎样才有效

答:
您好,自己立遗嘱要想有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立遗嘱人必须是十八岁以上,并且是精神健康的公民。
二是遗嘱形式必须合法。一般可以采用书面遗嘱或口头遗嘱的形式。书面遗嘱需遗嘱人亲笔签名,口头遗嘱一般要在公证员及两位见证人面前声明遗嘱人的最后意愿。
三是遗赠内容和比例必须合理。遗赠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合法财产,且遗赠的份额和比例应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超过法定的份额。
四是遗嘱声明必须明确。遗嘱中对财产及其分配的安排必须表达清晰明了,避免产生歧义的解释。对可能影响遗嘱执行的未来事项也要作出假设和说明。
五是遗嘱不得违反法律强制规定。遗嘱中的安排不得违反继承法和其他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对强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等。
六是应避免撤销新旧遗嘱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立新遗嘱时应说明是对原遗嘱的变更或撤销,否则易造成新旧遗嘱之间的矛盾或争议。
七是应指定执行人并考虑监督机制。在遗嘱中指定一位或数位信任的人作为遗嘱执行人,并对其行为作出一定的监督规定,避免执行人滥用权力或对遗嘱造成障碍。
综上,自己立遗嘱要想有效,最关键是要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和形式要求。符合法律形式的遗嘱,内容又够清晰明确,并在执行上做好相关措施,则可以最大限度确保遗嘱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