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答:
国家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明确学籍的概念。学籍是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在校学生的入学、学习、培养、离校等情况进行管理并予以确认的一种制度。学籍管理应当公正、规范。
2. 规定学籍注册和管理。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册和学生学籍档案。学籍管理应采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实现学籍信息的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
3. 明确入学、转入学、休学、复学、退学、开除学籍等的管理规定。入学应办理入学手续,转入学应按规定程序办理转入学手续。休学、复学、退学、开除学籍等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
4. 政治面貌和入党入团管理。政治面貌变更应与学籍管理相衔接。入党入团事宜由团委和党组织按规定管理。
5. 明确学籍管理责任。学校须建立学籍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各部门应落实相应的管理责任。
6. 学籍档案管理要求。规定学籍档案的归档期限和保管要求。学籍档案应归入公共档案进行管理。
7. 学制学习年限管理。学校应严格控制学生的学习年限,确保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
总之,该通知统一规范了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学籍注册、管理、迁转、变更等制度,强化了学籍管理的责任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