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求公民应当具有的法治理念不包括( )。A.民主法治B.自由平等

答: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包括:
1. 宪法至上。公民应当深刻理解宪法的至高权威性,严格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2. 人权至上。公民应当理解法治的根本宗旨是保障人权,应当尊重和维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
3. 平等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应当认同法治的公平公正性,反对特权。
4. 依法治国。公民应当理解国家政权运作和公权力行使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支持依法管治国家和治理社会。
5. 法律运作机制。公民应当理解科学的法律制定程序和司法制度,理解法治运作的客观独立性。
综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包含宪法至上、人权至上、平等公正、依法治国和理解法律机制等内容,但不包括所谓的“民主法治”和“自由平等”观念。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民主和自由都应当在社会主义法治的框架内实现。“民主法治”和“自由平等”本身并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甚至有时会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产生矛盾。
所以,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公民法治理念的培育应当侧重宪法至上、人权至上、平等公正、依法治国等方面,而不应过分强调“民主法治”和“自由平等”观念。公民应当在社会主义法治轨道上理解和运用民主自由权利。
希望以上分析能够对您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在这里与我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