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有特殊原因需要时,可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借,但必须有借调明确账。 ( )
答: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这是会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原始凭证是记账和审计的第一手资料,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如果原始凭证可以随意外借,很容易造成其丢失、损坏或被随意修改的情况,这将直接危害账务的真实和准确。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其他单位确有需要借调原始凭证的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
1. 需要经单位领导人批准:这要求借调 must 由主管领导审批同意,这样可以在原则上严格控制原始凭证外借的数量和频率。只有在必要情况下,管理人员才会同意外借。
2. 必须有借调明确账:原始凭证外借必须有完整的借调流转手续, esto 包括借出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清单,借入单位的收据,还需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这可以确保外借凭证的数量、种类均有明确记录,便于日后核对和返还。
3. 加强外借管理:原始凭证外借后,借出单位 must 加强监管,密切跟踪外借凭证的用途、数量变化等情况。在规定期限内要及时收回,并 double check 是否完整,避免遗失。返还时也要再次确认后签字盖章以资保证。
4. 定期盘点外借凭证:财务部门要定期盘点各部门外借出的原始凭证,了解外借情况,并督促确认或收回超期未还的原始凭证。这种定期监管可以弥补日常管理的不足,减少失误风险。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在满足特殊业务需求的同时,对原始凭证外借实行严格掌控,这也是会计监督的有效手段之一。对账务处理的准确性起到保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