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妇联和派出所调解为什么还要找律师

答:
妇联、派出所等机构提供的家事调解服务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仍需要结合律师的服务,主要有以下原因:
1. 专业性。律师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训练,对法律知识和程序更为熟悉,可以提供更为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妇联或派出所的工作人员通常没有同等的法律专业背景。
2. 中立性。律师服务追求的是一个中立的第三方调解作用,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机构调解中可能存在的倾向性。妇联或派出所有其直接隶属的组织属性,不一定能做到完全的中立。 
3. 后续服务。妇联或派出所提供的调解往往局限在初步调解这一个阶段,后续如协议的签订、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环节还需要律师协助完成。而律师可以提供全程的法律服务。
4. 法律效力。律师参与调解并最终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如协议书、调解书等,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这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 保密性。与妇联或派出所相比,律师服务更注重信息的保密性,可以避免一些隐私信息的外泄。这也是许多当事人选择先找律师的原因。
综上,妇联或派出所提供的调解服务具有场所便利、费用低廉等优点,但专业性和后续服务不足。与之结合的律师服务可以弥补这些不足,实现互补作用,更好地服务当事人。当事人也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服务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