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分家协议法院能认定为遗嘱吗?分
答:
分家协议在法律上不是遗嘱,不能被法院直接认定为遗嘱进行继承。原因如下:
1. 分家协议是在家族成员在生前通过协商签订的合同,主要针对家族财产的分割达成约定。而遗嘱是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由遗嘱人单方面表达的最后意愿,主要规定遗产的继承分配。
2. 分家协议生效要在家族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盖章后才算成立。而遗嘱的生效只需遗嘱人本人签字即可。家族其他成员无需参与和同意。
3. 分家协议主要是家族财产的分割,可以包含各种财产的转让和交易。而遗嘱只涉及遗嘱人自己的遗产继承分配。
4. 分家协议可以在家族成员生前修改或废除。而遗嘱一旦生效只能由遗嘱人本人修改,其他人无权改变。
5. 分家协议对涉及的家族成员有合同效力,但不会影响未参与协议的其他家族成员的继承权利。而遗嘱会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和顺序生效。
所以,尽管分家协议和遗嘱在一定程度上都涉及家族财产的管理与分配,但两者在法律性质、效力范围、生效条件等方面有较大差异。法院不会直接把分家协议当成遗嘱对待。除非遗嘱人在遗嘱中也做出相应的说明和认可,并且遵循遗嘱的其他生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