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根据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和什么是境外非政府组织

答:
根据《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国务院公安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
境外非政府组织指在中国境外合法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基金会、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等。其主要特征是:
1. 成立地点在中国境外。境外非政府组织是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依法成立的非营利组织。
2. 性质为非营利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宗旨是非营利的,主要是为公益或社会目的而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
3. 性质为民间社会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有别于政府机构、国际组织,是由民间自发设立的社会组织。
4. 为公益或社会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主要宗旨和业务活动应该是为社会公共利益或福祉服务。
根据《管理法》,境外非政府组织要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需要在相关主管单位进行登记,并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及报告。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的活动不得损害中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关主管单位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的监督管理。
可见,国务院公安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以确保其活动不会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境外非政府组织需要遵守中国法律,积极开展与中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