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的处分包括什么

答: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分主要包括:
1. 批评教育:对轻微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给予口头批评或书面批评教育。这属于较轻的处分方式,目的是提醒教师转过来,不再犯错误。
2. 诫勉:对违反职业道德责任的行为给予书面诫勉,要求教师书面检查并改正错误行为。这也属于较轻的处分,但书面形式更加严肃,教师需进行书面改正。
3. 取消或暂停职务:对严重违反职业道义或屡教不改的教师,可以采取暂时取消或停止其部分或全部职务的处分措施。这属于比较严厉的处分,但处分时间过后教师仍可恢复职务。
4. 清退职业:对违反职业道义罪过极大,性质恶劣,教学无方,且难以改善的教师,可以实施清退出教师队伍的处分。这属于最严厉的处分,教师被剥夺教师资格,不再具有教书育人的资格。
5. 其他法律责任:对违反职业道义行为构成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教师,校方还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不仅限于行政处分,还可能涉及刑事或民事责任。
综上,教师违反职业道义行为的处分手段由轻到重包括批评教育、诫勉、取消或暂停职务、清退职业,对构成犯罪行为还将追究法律责任。处分力度取决于行为的严重性和后果,目的都是纠正错误,维护师德。过重或过轻的处分都不利于教育教师和发挥教师队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