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去年八月份入职,十一月才跟我签合同,还是空白合同,今年一月份以合同到期为由把我辞退,怎么办?
答:
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虽然当时签订的是空白合同,但实际上您已经在公司工作了3-4个月,这段时间的劳动关系和劳动报酬是需要公司履行的。他们不可以以合同到期为由就直接辞退您,拒绝支付这段时间的工资。
2. 公司辞退员工,通常需要事先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如果公司是以合同到期为由将您辞退,但事先并未给予通知和说明,这并不符合法律程序,您可以认为这是一个不合理辞退。
3. 不合理辞退的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可以参考您实际工作的时长以及本地的平均工资标准等计算。
4.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您这几个月的工资以及不合理辞退的经济补偿,您可以选择诉诸法律手段,向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提起投诉或民事诉讼。您可以要求追索欠付的工资,经济补偿及其他权益。
5. 除工资和补偿外,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涉嫌违法,严重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报警或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
综上,公司不履行合同范畴内的支付工资义务和不合理辞退员工的行为是不正确的。您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但在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前,您也可以先向公司管理层或法务代表反映此事,让公司有机会迅速纠正和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