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可以加进存货成本吗
答:
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将增值税加进存货成本,需要结合相关税法规定来判断:
1.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即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缴纳,不实行进项税额抵扣。这意味着,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的产品或劳务发生的增值税不得抵减销项税额,需要全额缴纳。
2. 由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的产品或劳务发生的增值税成为其实际成本的一部分。这部分税金最终将通过产品的销售转嫁给购货方。
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商品、材料等资产,其成本应包括购买该资产支付的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载费和其他必要的支出。
综上,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所支付的增值税实际上构成其采购成本的一部分。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将应交增值税纳入存货的成本,并在存货发出时转入当期损益。
但是,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产品时将该部分税金转嫁给购货方收取,则存货发出时转入的成本不应再包含这部分已转嫁的税金,以免产生重复计算的影响。
所以总体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将应交增值税加进存货成本,但在产品销售时需要考虑所转嫁税金的影响,避免重复计算增值税造成的成本重复上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