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镇红山村大队书记没有下发土地受灾保险钱

答:
您好,关于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镇红山村大队书记没有下发土地受灾保险理赔款的事,我的理解和回答如下: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购买了农业保险的农民,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时,有权利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如果大板镇红山村的村民购买了土地受灾保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造成了土地和农作物损失,理应有权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2. 然而,理赔申请需要大队书记等村委会和村民公告理赔政策,组织村民申报损失,收集有关证据,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如果大队书记没有发布理赔政策,组织申报工作,很可能导致村民无法获得应得的保险理赔款。这是大队书记的失职行为,应受到相应处分。
3. 村民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1)向大队书记和村委会反映情况,要求其履行职责,发布理赔公告和组织申报工作;2)向巴林右旗农业农村局投诉,要求上级部门督促大队书记履行职责;3)向保险公司直接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据,要求其协助理赔;4)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保险权利,要求大队书记与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4. 您和其他受损村民也可以联名签字,通过上述各种方式主张您的合法权益,要求大队书记履行职责,要求获得应得的保险理赔款。切记提供详细的损失证据,作好理赔申请的准备工作。希望这个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明之处,欢迎再次咨询。